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
关于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2 年度
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、县(市)教育局,各高等学校、省属中
等专业学校,厅机关各处室,厅直属各单位(学校):
现将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2 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有关
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(一)2022 年度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和评审工作的指
导思想是,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
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
全会精神,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,以加快我省
教育现代化、建设教育强省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主攻方向,
聚焦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卓越成就、实践经验和落实“十四五”
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面临的实际问题,努力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、
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,着力推出高水平、有特色的教育科研成果。
(二)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
展和团队建设的前沿和动态,着力推进学科体系、学术体系、话
语体系建设和创新,力求具有原创性、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
价值;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需要,聚焦我省教
育改革和发展中具有全局性、战略性和前瞻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,
力求具有现实性、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。
(三)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选题应着重围绕加强党对教育事业
的全面领导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加快教育现代化体系建设,
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、普通高中特色
化发展、职业教育高水平发展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,深化教育
评价改革,加强教师队伍建设,优化教育资源配置,促进教育公
平等方面的重点、难点、热点问题进行论证设计。
(四)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不设课题指南,课题名称由申
请人自拟。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、严谨、规范、简明,一
般不加副标题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:了解并能够遵守河南
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(以下简称“省教科规划办”)有
关管理规定;有负责教育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和完善的科研管理
制度;能够提供开展课题研究的必要条件,支持课题组开展研究
并承诺信誉保证。
(二)课题申请人(主持人)须符合以下条件:遵守中华人
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;
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,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
工作;具有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或博士学位
或副处级以上(含)行政职务。不具备应有专业技术职称、学位
或职务的,高等学校和省辖市以上公司产品研究部门须有 2 名具
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,中专、中小学、幼儿园须有 2 名
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。
(三)作为课题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
课题,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其他课题(含
专项课题)的申请;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只能参与一项省教育
科学规划课题(含专项课题)的申请;已主持承担全国教育科学
规划课题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;已申报全国
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项目主持人本年度不能申报我省教育科学规
划课题,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主持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
请我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;被省教科规划办公布撤项的 2017 年度
及以前立项未结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别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
本年度我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;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作为课题
主持人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。
(四)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
联的,须在《申请书》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
系和区别,否则视为重复申请。
三、课题管理
(一)省教科规划办对所有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,通过审
查的课题由专家采用《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》
进行匿名评审。《活页》论证字数不超过 7000 字,申报者应按《活
页》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。
(二)获准立项的课题需在 1-2 年内完成。研究期限自课题
批准立项之日算起,延期结项或课题组人员调整需报省教科规划
办批准。课题主持人应依据有关要求,遵守相关承诺,履行约定
义务,按期完成研究任务。课题承担单位应履行承诺,保证科研
信誉。
(三)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鉴定,鉴定
通过者予以结项并公布。课题所有研究成果,包括阶段性成果、
最终成果等发表或出版时,均须独家注明“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
2022 年度一般课题(课题名称)成果(课题批准号)”字样。
(四)课题研究、结项鉴定有不良信誉者,课题主持人 3 年
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(含专项课题)。
四、课题申报
(一)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实行总量控制、动态管理(根
据申报单位类型、教师人数、上年度实际申报数量及结项情况等)。
按照放权赋能有关要求,本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标分配
到各省辖市(含所设区)、济源示范区、县(市)、各高校、省属
中专、厅直属学校(单位)。各单位申报代码及指标配额另行通知。
第五批河南省教育科研基地(名单见“教教科〔2020〕392 号”文
件)可不受所在县、市指标限制直接申报,每个基地单位限报 1 项。
(二)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采用分级审核管理制度。申请
人所在单位、市(县)级管理单位(含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、
县(市)教育科学规划管理部门、各高校和省属中专、厅直属各
单位)应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,严格审核申报资格、前
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、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,签署明
确意见。各级教育科研管理部门不得收取任何申报评审费用。省
教科规划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。
(三)我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本年度试行网络申报。“河南省
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”(以下简称“平台”)中的“项目申报系
统”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,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
系统为准。
申请人可通过河南教育科研网(http://www.hnedur.com)访
问平台,平台将于 2022 年 4 月 1 日 0 时至 4 月 15 日 24 时上线开
放,逾期系统自动关闭,不再受理申报。平台开放前,申请人可
从河南教育科研网下载《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申请书》
(见附件 1)和《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》(见附
件 2)先行做好“课题设计论证”和“研究基础”部分的准备,
其他部分可以在平台上直接填写。
(四)课题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《申
请书》,加盖单位公章后,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,跟 PDF 版本的
《活页》一起提交到平台上。市、县级管理单位需在 2022 年 4 月
25 日 24 时之前完成审核工作,把加盖公章的《河南省教育科学
规划 2022 年度一般课题申报数据汇总表》(见附件 3)扫描件及
审查合格、在限额之内的《申请书》《活页》在平台上提交至省教
科规划办,并将加盖公章的同版纸质《申报书》和《汇总表》各
1 份快递至省教科规划办。
省教科规划办联系电话:0371—65900037、65900139;
地址:郑州市顺河路 29 号院 521 室;联系人:徐万山、王惠娟。
附件:1.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申请书
2.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
3.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2 年度一般课题申报数据
汇总表
2022 年 3 月 17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