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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申报 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02-24    浏览次数:

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申报 2024 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 社会科学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
各普通高等学校:
按照本年度工作部署,根据《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 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》(教社语〔2020〕524 号)要求, 现将 2024 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 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道德高尚,治学 严谨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、创新、协作、奉献精神;
2.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,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取得 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;
3.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,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, 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;
4.在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,具有博士学位或 受聘副高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;
5.申请者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;
6.以下条件至少达到其中 2 项(申请人为主持人或第一完成 人):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、国家自科基金(管理学部)或教
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不少于 1 项;在权威期刊目录(见附件 1) 上发表论文不少于 1 篇;在权威出版社(见附件 2)出版著作不少 于 1 部;获得过省部级奖励二等奖及以上不少于 1 项。 有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:正在申请和已获得国家人才计划(基 金)、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、河南省杰出人才计划(基 金)、河南省杰出青年计划(基金)、河南省高校杰出科研人才 创新工程、河南省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等高层次人才计划和本 计划支持者。
二、申报名额
集团按分配名额进行申报。其中,双一流高校每校不超过 10 项,省特色骨干大学及特色骨干团队建设高校每校不超过 6 项, 其它本科高校每校不超过 3 项,高职高专类每校 1 项。
三、申报学科范围
按照以下学科归口申报:1、马克思主义理论/思想政治教育; 2、哲学;3、逻辑学;4、宗教学;5、语言学;6、中国文学;7、 外国文学;8、艺术学;9、历史学;10、考古学;11、经济学; 12、管理学;13、政治学;14、法学;15、社会学;16、民族学 和文化学;17、新闻学与传播学;18、图书情报文献学;19、教 育学;20、心理学;21、统计学;22、体育学;23、港澳台问题 研究;24、国际问题研究;25、交叉学科/综合研究。
四、评审程序及资助方式
评审程序分为资格审查、同行专家评议、会议答辩,评审结 果经评审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审定、公示、批准。 凡列入 2024 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支持计 划者,省教育厅给予经费资助,学校需按照不低于 1:1 配套。资
助经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,一次核定,当年拨付,经费使用须符 合有关财务规定。
五、结项验收要求

结项验收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 3 项:

1.著作类成果已经正式出版。

2.在 CSSCI 来源期刊、SSCI、A&HCI 收录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不少于 1 篇,或在人民日报、光明日报头版专论或理论版刊发相关理论文章(3000 字以上)不少于 1 篇。

3.研究咨询报告属于应用研究的,提出的理论观点、政策建 议等被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或者有省级以上领导批示;属
于基础研究的,须有 5 位同行专家(至少有 3 名校外专家)鉴定 意见。
4.建设期间获批国家社科基金、国家自科基金(管理学部) 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不少于 1 项。
5.成果获得国家级、省部级奖励(二等奖以上)或河南省高 校人文社科成果奖(一等奖以上)不少于 1 项。
创新人才建设期内所有成果均应标注“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 社会科学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”字样。
六、申报方式和时间
本次申报工作使用“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” 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,不接收纸质材料。
1.申报系统将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开通,届时可以登录河南 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(http://jyt.henan.gov.cn/sk/) 进行申报。
2.个人申报通道将于 2022 年 3 月 7 日 18:00 关闭,申报人 员请自行登录系统,在线填写《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 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》并提交。
3.各申报单位科研(社科)管理部门须在 3 月 21 日之前对本 单位所申报的项目进行在线审核确认。
七、申报要求
1.本次申报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,不受理个人申请,逾期 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。
2.各高等学校科研(社科)管理部门要按照《实施办法》规 定,根据分配的申报名额进行遴选,经校内评审、公示后,向省
教育厅择优推荐。推荐工作要与本年度河南省各类哲学社会科学 人才计划(基金)及教育厅其他人才计划项目申请工作做好对接, 严禁一人多头申报。
3.各高等学校科研(社科)管理部门对证明材料进行审核(包 括申报书中填报的论文、专著、项目、奖项、相关学术荣誉等原 件);复印件加盖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印章,扫描形成一个 PDF 文 档,上传至系统。各单位需对本校申请材料真实性、原创性负责, 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证明、违反学术规范者,将取消申 报资格。
联 系 人:张 娇
联系电话:0371-69691987 69691655
技术咨询电话:0371-5671363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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